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近日,青海省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预案》明确指出,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在省级已经建立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职责的基础上,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协调整合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监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审计、监察部门的资源,建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级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不同级别的政府债务风险突发事件由相应的责任主体负责处理,确定债务危机处理原则和流程,统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提出,要区分不同债务类型实施分类处置措施。对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对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债务人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必须置换成政府债券,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债务人为企事业单位等的,经地方政府、债权人、债务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对存量或有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无效担保合同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承担适当民事赔偿责任;涉及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地方政府视情况实施救助,但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预案》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资产负债、还本付息、财政运行等情况,根据债务风险
预警指标,准确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跟踪风险变化,排查债务风险点,推进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
监测评估的科学化、信息化。要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风险事件发生后,适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严格依法追责。
国家卫健委发布公民卫生应急素养“十二条”
我国是世界上突发事件发生种类多、频次高和损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升公民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并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发布。
0评论2018-04-16
交通运输部修订大中小修调整为预防修复专项应急养护
为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和解决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6月1日起实施。《办法》将全面指导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使之更加契合我国公路交通未来发展趋势、公路养护行业自身发展规律以及政府综合部门的管理要求。
0评论2018-04-05
4月1日起9项防雷监管气象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等相关精神,进一步转变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国气象局启用急需标准制修订快速通道,紧急立项并制定出台了9项防雷监管相关的气象行业标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
0评论2018-04-04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0评论2018-03-30
交通部印发《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石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海上石油开发、运输和存储活动日益增多,海上溢油事故的风险与日俱增,海上溢油事故应急的形势愈加严峻。根据《关于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203号)要求,交通运输部牵头组织编制了《预案》。
0评论2018-03-20
厦门市政府消防管理决定:9月1日起岛内禁焚垃圾
近日,市政府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9月8日止。根据决定,自9月1日起,在思明区、湖里区禁止焚烧垃圾,重大国际性活动的重点区域停止电焊、气焊等明火施工作业。
0评论2017-06-08
安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主城区这种垃圾车禁行
新修订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按照污染范围,应急预案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城市红色预警拉响后,将启动Ⅰ级响应,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累计削减3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新能源汽车外)停止上路行驶。
0评论2017-05-22
广西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0评论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