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定于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8:30—16:00在全市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
二、活动目的
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三、宣传内容
(一)本辖区、本行业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以及相应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
(二)本部门、本行业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的相关法律法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
(三)《公众应急手册》读本、《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以及各类应急科普知识。
四、活动形式
(一)集中宣传。5月12日(可视天气情况提前或延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同步开展宣传活动,统一设置集中宣传点,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物品、组织现场咨询、开展应急演练、播放《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等形式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1、市中心城区设点
今年,市中心城区采取县市区(管委会)与市直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自然灾害宣传点、事故灾难宣传点、公共卫生事件宣传点、社会安全事件宣传点等4个宣传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市城管局负责场地协调,设点具体安排如下:
(1)自然灾害宣传点:宣传地点设南湖广场,宣传责任单位为南湖新区和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病虫灾害)、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准备宣传资料,向市民政局上报宣传联络员,派人参加。
(2)事故灾难宣传点:宣传地点设花板桥步步高超市广场, 宣传责任单位为岳阳楼区和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旅游外事侨务办、市质监局、国网岳阳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准备宣传资料,向市安监局上报宣传联络员,派人参加。
(3)公共卫生事件宣传点:宣传地点设金鹗公园东门前坪广场,宣传责任单位为市卫计委。市教育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动物疫情)、市蓝天救援队、市卫计系统准备宣传资料,向市卫计委上报宣传联络员,派人参加。
(4)社会安全事件宣传点:宣传地点设青年东路沃尔玛超市广场,宣传责任单位为经开区和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物价)、市信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办、市台办、市民宗局准备宣传资料,向市公安局上报宣传联络员,派人参加。
各参加单位应急工作负责人要主动与牵头责任单位应急工作负责人联系,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整个场地的布置、标语的悬挂、音响的架设、宣传桌椅的摆放(10张以上)、台卡的打印以及宣传单的收集、宣传磁带和光碟的准备,同时做好摄像、后勤保障等工作。各参加单位准备好宣传展板(2块以上)、宣传资料和传单(内容2种以上,每种2000份)。
2、各县市区(管委会)设点
具体由各县市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进行选址,确定参与单位,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宣传。
(二)横幅宣传。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人流量较大的超市、码头、学校、医院、乡村道路、城市街道、汽车站、火车站悬挂应急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自定),各有关单位于5月12日当天要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1条,二级机构或行业部门要悬挂宣传横幅1条,各乡镇(办事处)要保障每个行政村(社区)悬挂宣传横幅1条,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媒体宣传。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公众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等,尤其是乡镇(办事处)要通过村村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公众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法等认真开展宣传。
(四)短信宣传。5月12日,各县市区(管委会)、有关单位要与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运营商联系,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编辑应急知识发送至相关手机用户。
五、工作要求
本次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岳阳市2018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应急管理指标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筹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知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宣传工作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宣传举措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知识宣传工作的经费和后勤保障,尽力满足宣传活动在印刷、制作、投放等方面的合理需求,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应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宣传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学校、企业、医院、超市、码头、汽车站、火车站等单位的应急知识宣传工作。
5月12日,市应急办将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直单位宣传点进行宣传工作的督查指导,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作不力、应付了事的部门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并作为绩效考评扣分依据。
(四)切实加强活动总结。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参与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活动情况,并在5月1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图片、视频报市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