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委托,对高速支队单警装备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速支队单警装备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XHTC-HW-2018-0359
三、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001180N
四、预算金额:87.9824万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其他政法、监测专用设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现场携带原件或公证件,不按要求提供的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截图打印稿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五、投标人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每天8:30—11:30、14:30—18:00,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注: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址: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2、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
1. 2018月25时00时30开标时间:2018月日9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地址:银川市满城街与长城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东升
电话:1399508500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A座19楼
联系人:许梦奇
电话:0951-567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