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金寨县林业局委托,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就金寨县林业局本次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林业局森林灭火器材(二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AHJZCG2018-H0515
三、项目类型: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本次项目分为两包
标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金寨县林业局森林灭火器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
风力灭火机(手提式)、风力灭火机(背负式)、水枪、防火背包、防火服、防火鞋、防火头盔、油锯、手电筒、高压远程水泵、背负式轻便水泵 |
套 |
1批 |
63.14万元 |
2 |
金寨县林业局森林灭火器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
无人机、单兵设备、相机 |
套 |
1 |
14万元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含注销分公司)存有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或分支机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曾被税务部门处罚过的投标单位;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2、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0564-5150928、5150935。
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
4、文件获取费用:免费
5、投标人须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展示判断。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第一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第二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银行账号:34001747201052503568-1041 (第一包投标保证金账号)
34001747201052503568-1042 (第二包投标保证金账号)
备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八、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6月25日 15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产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九、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宏
联系电话:0564- 7359062
2、采购单位:金寨县林业局
联系人:张德祥
联系电话:13705646619
3、采购单位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