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近3年内(2013年9月30日至今)承接过同类产品供货项目2个或以上;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消防设备应急电源配件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024-15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5201839)
3、预算编号:00-16-162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配件1项,本项目是上海美术馆应急照明电源系统配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7、采购预算金额:204000(国库资金:204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2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01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增值税开票信息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合格供应商可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1日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公开出售。 在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前,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提供报名初审所需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7 15: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17 15: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三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三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可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美术馆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南路185号 | 地址: |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邮编: | 200126 | 邮编: | 200040 |
联系人: | 陈骏 | 联系人: | 胡羡聪、王晓 |
电话: | 021-20202010 | 电话: | 86-21-62791919×182、192 |
传真: | 20252116 | 传真: | 86-21-62791616×182、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