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器材
大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24}  

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地震局委托,就大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1.3

招标编号:DWZB-20151203

1.4

采购预算:23.6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23.6000 0.0000 23.6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应急物资及专业设备  1批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资格后审

2.2

报名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中便携式地震前兆观测水位计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 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 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①政府采购投 标报名回执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外地投标人须具 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材料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 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12月07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5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4500.00 2015年12月22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8日15:00至2015年12月28日15: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八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5: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地震局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厦37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葛长未

  联系人:

杜俊峰、于淼

  电话:

 

  电话:

0411-85811196、18941117363

  传真:

 

  传真:

0411-85811158-6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dlwrztb@126.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自2015年12月07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